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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他跟對方法務專員對應,說對方要求18萬才和解,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我也一直在懷疑他,後來我索性請他當面打電話去跟告訴方對應,我才知道是有在對應,不過他說對方一直要找我們上去台北談和解,財仔告訴我不要上當,因為對方也可能是黑道,到了別人的地盤,可能進得去,出不來,會在對方威脅下簽了巨額的賠償金。眼看雙方陷入僵局,我心裏也急了,我甚至有私下跟對方和解的衝動,但是財仔還是跟我忠告稍安勿躁。且他透過朋友的介紹,找了一個律師,來到我家跟我指導跟對方對應及調解書的技巧,還教我如何在第一次上法院時請假的招數,因為第一次對方也沒來,恐怕是下來時怕財仔將他綁架吧,這也是財仔說的!不過財仔還是趁我還沒正式委託律師時,跟我拿了5000元,說是要給律師的顧問費。我就好奇了,為什麼要透過財仔,於是我跟我堂哥,起了口角。但是正事重要,我還是正式委託這位律師,其實他也不是真正的律師,他只是知名律師的跑腿。當時他拿了1張委託書,請我簽了名,並留下他的戶頭帳號,在我匯款後,他便全權處理我的侵權事宜,包含代我跟對方協調和解金事宜,他跟我口頭承諾,會把金額談到六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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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憶的導演家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