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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卡式錄音帶由飛利浦公司首先於1960年代發展,目前為一國際標準。其外殼尺寸為2又1/2吋乘4吋,帶子的寬度是1/8吋。所有的卡式錄音機及放音機以一標準速度(每秒1又7/8吋)運轉,這表示錄音帶以固定的放音時間出售。通常為30分鐘(每面15分鐘)、60分鐘(每面30分鐘)、90分鐘(每面45分鐘)、120分鐘(每面60分鐘)。當帶子的長度增加,其厚度便減少,90分鐘和120分鐘較薄且不耐用。預先錄製好的錄音帶依其內容長短剪成適當長度,而不用一定遵守標準長度尺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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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有一種小型的卡式錄音帶(Microcassette)比傳統卡式錄音帶輕巧,其外殼尺寸為1又5/16吋乘1又3/32吋,帶速為每秒15/16吋。但是不能與傳統的卡式錄音機相容,必須使用其專用的錄音機。

       一卷卡式錄音帶上有兩個捲軸,控制一條帶有磁性塗層的塑料帶在其間傳遞並繞卷。為了保護捲軸和磁帶,所有零件被封裝在一個硬塑料外殼中。

     磁帶上可以錄製兩對立體聲單聲道音軌,當磁帶往一個方向運動時可以播放或者錄製其中一對立體聲音軌或兩條單聲道音軌,往另一個方向運動時則可以播放或錄製另一對。卡式錄音帶的換向可以通過手工將卡式錄音帶從讀寫機構中取出翻面後再放入,也可以通過機構自動改變磁帶前進的方向實現(自動翻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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