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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是3月28日,卻發生了讓人感到非常難過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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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4歲的小女孩上午11點左右在內湖環山路附近, 遭到一名72年次的王姓男子攻擊, 他手持菜刀直接對小女孩的頸部下手,第一刀沒將小女孩殺死, 竟還拿出預藏的鋸子砍殺!小女孩最後身首異處,死狀非常淒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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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姓兇嫌犯案同時,路旁的修車廠老闆及員工立時上前舉止,但最後仍無法挽回憾事!而小女親母親目睹女兒被殺害,更是痛哭失聲!場面令警方也為之心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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凶手是一個無業的啃老族,他的家人說他有精神病,但是醫師立刻打臉沒有報告顯示出他有精神異常的行為,而北市刑事警察大隊今天表示,該案是精神病患殺人。台北市立聯合醫院則說,這不是臨床診斷評估,警方可能是認為有精神異常徵兆。但是也有醫師指出,不要污名化精神病,有精神病就一定會持刀砍人?反而正常人會持刀砍人的機率比精神病病人還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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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就嫌犯早上八點多就去買菜刀來講,又跑到西湖國小想要翻牆過去,因為太高而作罷。才轉移目標對小燈泡下手。擺明就是一種預謀殺人,表示他的心理當時是正常。如果是精神異常,應該是看到人就砍吧!而不是專挑小孩子下手。

IMG_20160228_215427_mh1456729817141.jpg   因為挑小孩子下手,反抗力道沒那麼大?風險較小,對於想隨機殺人的人,比較容易得逞?更顯示兇嫌的頭腦清楚。再說因為失去理智就是精神病,那更是奇怪,一般人也會失去理智,現在社會上有很多凶殺案,不管是情殺或財殺或強盜殺人,那一個不是說他失去理智?這是一個隨機殺人,好像死神在抽簽一樣,不曉得會抽到那位小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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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統計2012年到今天共4起隨機殺人案,其中三起是台中市區發生的案例,近三年可說是一年一起!

以下是近年發生的隨機殺人事件:

2012年12月1日,曾姓男子在台南市湯姆熊遊藝場,以遊戲儲值卡為餌,誘騙一名10歲男童到廁所,再用摺疊刀割喉致死。台南高分院今年一月更一審維持原判,判曾嫌無期徒刑,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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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5月21日,鄭捷在台北捷運隨機殺人4死22傷案,這也是首宗在台北捷運發生的無差別殺人事件,引發國際媒體關注,當時21歲的鄭捷在台北捷運移動中的列車內,持刀瘋狂砍殺乘客,去年10月高等法院宣判,鄭捷遭判4個死刑。現在還沒有執行。

2015年5月29日,龔姓男子翻牆潛入台北市北投文化國小,尾隨8歲女童進廁所,用水果刀割頸,確認女童無意識後報警自首。女童經送醫搶救無效,隔日死亡。士林地院今年二月一審判決,龔嫌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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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現在這起內湖女童斷頭命案,雖然不是死傷人數是多,但卻是手法最為殘忍的,且被害者的年齡也是最小的。所以大家才會那麼氣憤,想要教訓他,所以才有今天新聞播的凶嫌被民眾追打的畫面,他還會叫被打痛,他可知道他砍女童時.女童更痛,他還拜託大家不要打他,他有沒想想,當他把女童砍的時候,女童連喴救命的機會都沒有。

IMG_20160228_202611_mh1456749757111.jpg 我想問凶嫌:那麼小的小孩子,你也下了手,而且那麼殘忍,那麼小的小孩子,跟你也沒有深仇大恨,為何讓她死得那麼慘?你是人還是畜牲?還是雜碎?人渣?還是敗類?這種人被抓到就應該趕快槍斃,才不會再讓他害人才對。

我不禁感嘆:這社會怎麼變得如此不安全,坐個捷運睡個覺也會被莫名其妙的人殺死,小朋友打個電動玩具也被陌生人殺死,小朋友去學校上課也會被殺死,現在小朋友跟父母走在馬路上,也被人割頸斷頭!

這社會病了嗎?女朋友分手就把女朋友殺死嗎?妻子要離婚,就一槍把她斃了嗎?家產分不公,可以放燒死自己的親人嗎?不滿現狀,想殺人就殺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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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社會怎麼了,殺人可以不用償命,殺人的凶手只要說自己有精神病,就可免死 ?之前隨機殺人案,那個有判死刑確定,還是好好關在牢裏,免費供他們3餐,我們還要養這此人渣多久?殺死人的凶手已經是可惡了,卻還有人為他伸援。說要廢除死刑,說死刑不能解決問題?我想倒想問廢死就能解決問題嗎?就算死刑不能解決問題,但起碼能讓這些殺人犯,沒有機會再出來害其他人。死刑有喝阻作用,會讓人不敢以身試法。 就好像酒駕的罰金很重,也讓酒駕的機率變少的道理是一樣的。 如果沒有了死刑,是不是變相鼓勵凶手殺更多人,反正不會判死,搞不好過幾年假釋出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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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的法官也是奇怪,他們就每個都判無期徒期,他的說詞,都是說兇手有教化的可能,如果假釋出來再犯呢?那麼法官要不要負責? 而之前好不容易有執行死刑的槍決,但廢死團體卻跳來抗議,說兇手有人權,如果說兇手有人權,那麼那些被害者生存的人權在那裏?被害者家屬的人權在那裏?這些法官及那些廢死團體,無疑是助長隨機殺人的幫兇!

所謂亂世用重典,唯有死刑,才能遏止隨機殺人的現象再惡化下去,人民有免於恐懼的自由,良好的安全環境,應該是比拚經濟還重要吧!IMG_20160228_204105_mh1456748915185.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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