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的活動就有一點變化了,因為淑宜沒有參加且也是我們最後一次在一起的活動,說它是公益活動也是,因為是芳宜發起的是要探訪尖石的低收入活動,不過說不像也不像那有公益活動,只有我們3個人參加?那時她是叫我們將錢交給她,說是卻沒有收據,有跟著去看,但我感覺不像是低收入戶。而且以誰的名義,我也沒有看到。沒想到芳宜就此也失去了聯絡。
至於國成這位兄弟,我一直想回請他,因為出來兩次的聚會費用都是他買單,我跟他說賺錢不容易。平均分擔就好,沒想到他還是搶先買單。但是其他兩位在場女性芳宜與淑宜,居然沒有意見?還是她們被人請習慣?
但是對我而言我不喜歡佔人便宜,也不喜歡被人佔便宜,何況是大家一起出來,又不是ONE BY ONE的男女私下約會。為什麼要獨力買單,既然他已經買單了,那就我只有找機會回請他了,沒想到當時也一直聯絡不上他,是不是他已經跟某位私下約會,無暇顧及我?
而說道淑宜,雖然第三次活動沒有參加,但是我對她的印象還好,比較隨和,不會芳宜有一點任性,而且會擺架子。私底下我也常常跟她用YAHOO即時通聊天,她也常常主動打電話跟我訴苦。
沒想到到了6月分的時侯,她居然跟我說不要再打電話、用即時通或寄E-mail等來騷擾她!?還說她的男朋友是律師!?講這樣是叫我如果再煩她,她就要叫男朋友告我嗎?還是說她表明了她的選項是律師,我只是個小工程師,怎麼能跟律師比?
不過前陣子她還不是說跟男朋友分手嗎?難不成又破鏡重圓?還是她已經有新的男朋友?我真的不曉得?還是她存心要刺激我,要叫我展開行動?不過那時我只覺得:天啊!要講那麼嚴重的話,那麼直接嗎?到底是誰騷擾誰?
平常把我當垃圾筒,往我身上倒,後來找到新房間,就嫌我這個垃圾筒佔地方,要趕快丟掉! 對人家好,變成是應該的,那也就算了!到頭來還被人嫌得沒有一塊肉是好的。後來就這樣沒有聯絡了。
很可惜的是四人幫的故事就此完畢,不要說男女朋友,就算是參加錄影的朋友,大家相聚就是有緣,沒想到那麼快鳥獸散,只能說我的際遇很糟。
也就是因為自己的幸福好像不容易得到,所以一旦有真心對我好的女孩子,我便會慢慢去學習去珍惜這現有的一切,皇天不負苦心人,再怎麼沒有緣份,還是讓我在對的時間碰到對的人,終於有人懂得我。
而10幾年過去,現在的我也結婚了,有小孩了,那些曾經是我生命過客的朋友,現在也應該是為人父母吧!想必也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