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波廣播常會利用多種調變方式來把電訊號轉釋為訊息。
調幅廣播:於短波廣播中的最簡單而常用的調變類型。載波的振幅由訊號(例如語音或音樂)的幅度控制。在接收器中,檢波器會從載波中還原話音訊號。
單邊帶:幅度調製的一種變體,只發射載波頻率中的一組分量。單邊帶調變可以降低傳輸功率和訊號帶寬。少數電台如AFN和一些地下電台使用單邊帶模式。
殘留邊帶:幅度調製的一種變體,會完整地發射載波頻率中的一組分量,並部份過濾載波頻率中的另一組分量。是調幅廣播和單邊帶廣
DRM:新興的調變方式,利用正交頻分復用方式調變。以達到更高的音質。
短波廣播通常在3-30MHz的高頻(HF)波段進行,但一般高於中波波段上限(1611kHz或1710kHz)而低於30MHz的廣播都可以視為「短波廣播」。根據國際電聯第三區的劃分,短波廣播使用以下波段:
波段(m) |
頻率範圍(MHz) |
備註 |
120 |
2.3-2.495 |
又稱「熱帶波段」 |
90 |
3.2-3.4 |
|
75 |
3.9-4 |
與北美地區業餘無線電80m波段重合 |
60 |
4.75-5.06 |
又稱「熱帶波段」 |
49 |
5.9-6.2 |
|
41 |
7.2-7.6 |
與業餘無線電40m波段重合 |
31 |
9.4-9.9 |
目前電台最為集中的頻段 |
25 |
11.6-12.2 |
|
22 |
13.57-13.87 |
|
19 |
15.1-15.8 |
|
16 |
17.48-1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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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18.9-19.02 |
幾乎無電台使用 |
13 |
21.45-21.85 |
|
11 |
25.1-26.1 |
主要為DRM電台使用,類比電台幾乎不使用 |
並非所有國家及地區會完全跟從上述的頻率分配。例始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的頻率劃分中,41m波段使用7.2MHz至7.35Mhz,不同於國際電聯3區劃分的 7.2-7.6 MHz。並不是所有廣播電台也會上述頻率範圍內播音,尤其是部分「地下電台」,例如韓國對朝鮮廣播的人民之聲電台就使用6600kHz播音,歐美地下電台大多不會在上述表格內規定的頻率進行廣播。部分國家的授時台(如中國的BPM短波授時台)也會在國際電聯規定的頻率範圍之外播出。
短波廣播的頻寛管理由HFCC管理,負責協調成員的廣播頻率。HFCC會於北半球的冬季及夏季開始時組織會議,和成員劃定互不干擾的時間,以及進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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