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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前說全彩軟片,但全彩軟片照出來並不見得是全彩照片,說到全彩,就要從人類對色彩的感觀認知講起。自公元1839年,達蓋爾銀版攝影發明起,人們就喜歡在黑白照片上做賦彩著色的工作。照片上原有清楚的人像,施予顏色,不就更具姿色傳神?所以僅能有黑、灰、白的深淺顯示影像,已不能滿足人們的心意,能夠「彩色攝影」的盼望與企圖,殷切地、驅使著攝影器材的發明者,專家們要鍥而不捨的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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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我目視看眼前,各景物有其不同的形狀,也顯具五顏六色。為何有其顏色?為何,可以看得到它有「顏色」?

 

 上古時代,公元前1800年,西亞地區巴比倫人,文獻中就有記載說:每一個東西都有不同的顏色。而其附帶的顏色不同,如同每個物體,有其大小、輕重、軟硬、形狀等各式各樣的「性質」。

 

    公元前350年,人類歷史上,首位「科學大師」亞里斯多德,將希臘已有的「色彩」說:每一個人,都可以看到東西的「色彩」,那是因為,每個物體都會施放出,各各不同的「微粒」,而這各各不同的「微粒」進入人的眼睛,恰巧人的眼睛就能將其「微粒」接受,甚至於,人的眼睛具有識別各各粒子所產生「色感」反應,所以,人們舉目可視各各物體所呈現的色彩。

 

    亞里斯多德體認各物顏色,詳細加予研究,追敘繼註,希臘前人言論為:「色彩」是存在於各物與人眼之間的東西,是一種人們眼睛見不到的透明的「微粒」,但是卻可以讓人感覺得到它的顏色來。可是,各物有顏色,必需要有「光」的「照」射它,它才會施放「色彩」微粒出來。無光,就無色。漆黑一片,「色彩」就呈現不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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